在山东潍坊,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护理津贴及最低发放金额: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为全护理每人每月 845 元,半护理每人每月 423 元,全自理每人每月 249 元。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82 元,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51 元。潍坊市在省定保障范围基础上,还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保障范围,每人每月护理补贴 97 元,这是目前潍坊市发放的护理补贴中金额最低的一类。
- 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 60 - 79 周岁、80 - 89 周岁、90 - 99 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80 元、100 元、200 元,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 2 - 3(《老年人能力评估》(MZ - T001 - 2013)评定标准)的,以及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 80 元。
-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补贴: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长护保险基金支付 96%;发生的属于生活照料支付范围(12 项)内的费用,由职工长护保险资金按照 75% 比例支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由长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 94%、92%、90%;发生的属于生活照料支付范围(7 项)内的费用,由职工长护保险资金按照 65% 比例支付。由于护理费用的具体金额不确定,因此无法明确该类补贴的最低金额,但长护保险资金的支付比例是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