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铜陵,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铜民发〔2025〕1 号),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铜陵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 86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 94 元。补贴对象为具有铜陵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类。市辖三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月人均 1030 元、618 元、83 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月人均 721 元、412 元、62 元。枞阳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分别不低于 935 元、561 元、75 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月人均分别不低于 655 元、374 元、57 元,具体由枞阳县自行确定。
-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市辖区 80 周岁以上低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生活自理老年人,享受 100 元 / 月居家养老服务。市辖区 60 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年人,半失能(轻度、中度失能)享受 260 元 / 月居家养老服务,重度失能享受 480 元 / 月居家养老服务。枞阳县标准为 70 周岁以上低保、五保老年人按 50 元 / 月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 计生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目前未查到铜陵市针对计生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的专门政策文件。但铜陵市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方面,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有相关扶助政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对象扶助金每人每月 800 元,独生子女伤残对象每人每月 620 元。
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可以咨询铜陵市民政局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