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检报销的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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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已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要求,并在产科门急诊进行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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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所需资料:身份证、现金收据、计划内生育证明(如准生证)、生育医学证明、生育妇女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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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孕妇生产完后,携带上述材料前往上海市各区社保中心报销产检费用。一般来说,生育基金可为产妇报销产假时的工资(晚育顺产4个月,晚育剖产4个半月,工资以你单位交社保的平均基数为准,最低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平均工资)及3000块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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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报销比例根据当地标准,一般在75%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方的政策有所不同,所以具体的报销方式也不同,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