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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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待遇:在职人员的门诊急诊自负段标准为500元,退休人员(2001.1后)为300元,退休人员(2000.12前)为200元。报销比例方面,一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二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三级医院在职人员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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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待遇:对于特定的大病治疗,如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等,在职人员的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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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职工(2001.1后)1200元、退休职工(2000.12前)700元。报销比例方面,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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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24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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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上海职工医保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与医院结算。但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并选择定点医院。
以上就是上海职工医保的主要报销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随着医保年度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定期关注相关政策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