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衢州市2025年的护理津贴主要体现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上。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总结: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参保对象:衢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 缴费标准: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和用人单位各承担45元。
-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30元,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时一并筹集。
- 待遇享受条件:
- 申请、评估及接受护理服务时,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 经长护险失能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
- 与本市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签订护理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护理服务(含居家护理)。
- 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 保障范围:
-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或因年老失能,向居住地经办机构申请并通过评估认定符合失能等级标准的参保人员。
- 起步阶段,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
- 待遇标准:
- 医疗机构护理:每月护理服务费用标准为2000元,基金支付70%。
- 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定点护理机构护理:每月护理服务费用标准为1800元,基金支付70%。
- 居家护理:每月护理服务费用标准为1400元,基金支付80%。每周上门服务不少于6小时,每次服务时长1~2小时。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
- 补助对象:在市本级登记法人并经市本级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实际从事养老护理服务与管理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
- 本人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
- 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浙里康养系统”可查询。
- 按要求完成养老护理员在岗培训,并在“浙里康养”系统每月打卡签到不少于20天。
- 申请补助发放区间所对应的年度未发生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 补助标准:
- 初级(五级):每人每月200元。
- 中级(四级):每人每月300元。
- 高级(三级):每人每月400元。
- 技师(二级):每人每月800元。
- 高级技师(一级):每人每月1000元。
总结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标准根据护理服务方式(医疗机构护理、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居家护理)有所不同。
- 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提供每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特殊岗位津贴,具体金额根据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细节和申请流程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