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吉林四平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吉民发〔2023〕68 号),自 2024 年 1 月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吉林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85 元。
- 工伤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40% 或者 30%。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 10%、20% 和 35% 确定发放。
- 高龄老年人津贴:自 2025 年 1 月起,吉林省 80 周岁 - 89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不少于 50 元 / 人 / 月,其中低保老年人不少于 100 元 / 人 / 月;90 周岁 - 99 周岁老年人不少于 200 元 / 人 / 月;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少于 600 元 / 人 / 月。四平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四平市此前的标准为 80 - 89 周岁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90 - 9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 元,10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 500 元,2025 年可能会根据省定标准进行调整。
需注意,具体的发放金额可能会因政策调整、个人情况差异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您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