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沈阳,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领取地点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介绍: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每月 5 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前,本人或委托人向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关系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初审受理后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材料报送至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审核通过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区、县(市)民政局审批。享受护理补贴人员在本市范围内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关系所在地,应到原区、县(市)民政局办理补贴变更手续。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本人可以居民身份证验证方式在社区(村)或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移动端提出申请。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村 “全市通办” 服务管理平台尚未开通的,由残疾人本人或申请代办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申请。涉及 “跨省通办” 的,由申请人到申请地所在街道(乡镇)直接申请。
- 生育护理津贴: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由单位经办员持办理资料至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单位经办员也可以通过沈阳市医保局网站单位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线上申领。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个人网厅、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网上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沈阳智慧医保 APP 线上申请。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103 号社保大厦 2 楼,也可前往其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 51 号)、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 13 号)等各分中心办理。
- 高龄津贴:凡沈阳市户籍,且年满 80 周岁至 89 周岁的老年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可以到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领,也可就近选择社区通过全市通办系统登记,还可登录 “辽事通” APP 线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