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山西大同存在多种护理津贴相关政策,这些护理津贴都是合法的,以下是一些相关政策介绍: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津贴: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 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17〕57 号)精神,大同市民政局、大同市财政局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三档,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县区有所差异。例如,平城区、云冈区全自理标准为 215 元 / 月 / 人,半自理标准为 540 元 / 月 / 人,全护理标准为 1075 元 / 月 / 人。
-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根据省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大同市从 2025 年 1 月起,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和 80 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按照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并扣除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享受的养老服务补贴(含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和残疾人 “两项补贴”。
- 残疾人护理补贴: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 年发布通知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50 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 企业职工病残津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