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有多种护理津贴类型,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最少发放金额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护理津贴及标准: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标准为 190 元 / 人月,半自理标准为 570 元 / 人月,全护理标准为 1140 元 / 人月。
-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标准为 190 元 / 人月,半自理标准为 380 元 / 人月,全护理标准为 760 元 / 人月。
- 养老护理补贴:为辽宁户籍 60 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 50 元。其中,对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老年人,其养老护理补贴标准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大连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30 元,沈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80 元。
可见,辽宁省内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护理津贴标准有所差异,辽宁护理津贴最少的是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