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京津冀医保协同政策,北京医保在天津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整体政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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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包括门诊、住院、购药等)均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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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执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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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诊疗项目 :执行就医地(天津)的医保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及封顶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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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全额结算费用时,按参保地(北京)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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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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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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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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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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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参保人员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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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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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 :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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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门诊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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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若参保人员为 北京市职工 ,在天津门诊就医时, 门诊报销比例仍按北京标准执行(70%以上) ,与天津市职工医保标准无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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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天津市职工医保门诊起付线为5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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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 :起付线500元,封顶线18万元,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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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累计报销限额为18万元,退休人员为24万元。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4月1日后的京津冀协同就医试点,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