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低保户申请条件需结合户籍、经济状况、财产及特殊群体需求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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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持有河北省户籍或居住证的居民可申请,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满足居住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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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需低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为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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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
- 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一般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需低于政府设定的限额。
二、家庭构成与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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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范围
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未成年弟妹、无劳动能力成年子女等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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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组成
计算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生产性收入、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等,但需扣除房屋重建费用、医疗支出等非生活必需支出。
三、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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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对象”
-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的人员,实行全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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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
- 不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但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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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 需提供子女身份证、工作单位情况等材料。
四、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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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收入、财产声明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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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 乡镇政府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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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核
- 低保对象需定期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变化情况,政府进行动态管理。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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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申请人需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若发现虚报,将取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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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财产限额、收入标准可能因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调整,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以上条件综合了法律文件及政策解读,实际申请时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