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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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江县:农村低保标准为533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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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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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但未区分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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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940元/人/月提高到1000元/人/月,但未区分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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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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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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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农村每人每月7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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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9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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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但未区分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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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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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70元/月(高新区、锦江区、武侯区等)和820元/月(都江堰市、彭州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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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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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截至2021年底已提高至8580元/年,2022年将再提高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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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将争取达到不低于850元/人/月与6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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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65元。
由于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省份的低保补贴标准也有差异。具体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