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低保户标准根据城乡差异和保障层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当前执行标准(截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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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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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月标准为 618元 (即9192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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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石家庄市2020年执行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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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 最低年标准为 5760元 (即494元/月),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 242元 。
二、近年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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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城乡居民年低保标准曾提高至 6600元(城市)、3600元(农村) ,但该数据为历史调整值,当前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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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石家庄市曾执行过临时调整标准(城市766元/月、农村5760元/年),但非当前官方标准。
三、申请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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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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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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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人,或尚有一定收入但差额未达标准。
四、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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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补贴 :对无劳动能力、无赡养/扶养人的居民给予全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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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贴 :对有一定收入的家庭按差额发放保障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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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调整,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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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需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3年官方文件及石家庄市案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