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收入低、无劳动能力
张家口康保县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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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康保县农业户口,或夫妻一方持有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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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标准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需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标准需以康保县民政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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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状况
家庭财产需符合当地规定,一般禁止拥有高额存款、房产(非唯一住房)、车辆等财产。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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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要求
需长期居住在康保县农村村组或已定居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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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与赡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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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能力(如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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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但拒绝劳动或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收入者,可能被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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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因病因残致贫、单亲家庭、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虽可能获得政策倾斜,但仍需满足基本条件。
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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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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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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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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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失业救济金发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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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如适用)
四、不予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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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因购房、装修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必要维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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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承包地但拒绝耕种、家庭赌博/吸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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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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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虚报、伪造材料骗取保障待遇。
五、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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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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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核 :村委会进行初步审核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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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 :乡镇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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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保障金 :审核通过后按月发放低保金。
建议申请前咨询康保县民政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文件和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