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
天津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上限为 30万元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给付范围。对于大病保险的报销,还有具体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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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万元(起付线)-10万元(含)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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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含)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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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万元(含)按70%报销。
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报销比例和上限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等官方渠道的最新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