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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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直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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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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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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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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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城镇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50%比例报销。单次最高报销40元,一个年度内报销限额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最高报销限额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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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报:按照规定,就医时请主动出示医保卡或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持户口本),门诊费用不存在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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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在参加居民医保后将不再发放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参保人员持户口本)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保连续交纳四年,不可以置换为一年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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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门诊报销标准:在参保县、市、区的一级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5%。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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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一般为70%-8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标准和比例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建议您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