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外地医保 可以在上海使用 ,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报销流程和规定。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步骤和注意事项:
- 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登记备案 :
- 参保人员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拨打新农合咨询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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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必须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则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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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持以下材料回参合所在地报销: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
-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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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参保人员在上海享受医疗保障时,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医疗费用可以正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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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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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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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在城市不支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则需先现金垫付,回上海后再到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或区医保中心报销,或者线上申请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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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卡在上海不能直接使用,需先进行登记备案,以便在异地看病后进行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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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报销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或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外地医保在上海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提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操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