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在上海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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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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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备案,选择“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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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持直接结算的城市,需线下办理,提供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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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
- 临时外出备案通常为1年,长期居住需办理居住登记。
二、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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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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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参保地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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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类型,通常按就医地政策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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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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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就医报销比例普遍低于参保地,例如4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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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越高,参保地报销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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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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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登记
- 住院前3日内拨打参保地医保咨询电话备案,或出院后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单位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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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出院后携带病历、费用明细、住院发票、出院证明及身份证回参保地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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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 需在就医地选择医保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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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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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如旅行、探亲)仅限急诊报销,其他情况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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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需办理居住登记,否则可能影响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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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基本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可依法报销,且国家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制度。
建议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确认最新政策,或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