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济宁分娩补贴申报时间
生育津贴申报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对于不同参保缴费情况有不同的申报规定:
- 女职工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的,生育次月即可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 生育时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材料,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申报方式及流程对应时间
定点医疗机构生育
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全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由医院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录入参保人相关生育信息,通过医保信息平台数据推送,实时共享至参保人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工作人员根据推送的生育结算信息,主动为参保女职工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服务,核定发放标准,并及时拨付至参保人的医保卡金融账户中。
异地生育
在异地生育的,可以携带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汇总详单、出院记录、承诺书等材料,在分娩后60 - 180天内,到济宁市范围内的任何为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申领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报销,也可以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等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