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修订的广东省生育假期政策,结合产假、奖励假及育儿假的规定如下:
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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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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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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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增加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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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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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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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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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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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假与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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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 80天奖励假 ,男方享受 15天陪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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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
- 奖励假和陪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三、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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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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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直至子女满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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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子女2024年1月1日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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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
- 可连续集中使用,也可分散安排,灵活适应家庭需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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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以产假或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不足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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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政策 :将“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条件的情形”从五种调整为七种,适用范围更广。
以上政策自2024年9月29日起施行,适用于2024年9月29日前依法生育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