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漳州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自2023年起,漳州市医保局实施了住院分娩医保报销倾斜待遇政策,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的医院分娩,可享受不同比例的医保报销:
- 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分娩的,医保报销比例高达100%;
- 在三级医院分娩的,报销比例为90%;
- 在三级甲等医院分娩的,报销比例也达到了80%。
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 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具体标准如下:
分娩情况生育津贴天数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顺产天数基础上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顺产或难产天数基础上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怀孕满7个月流产98天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输卵管复通术30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示例:若单位平均缴费工资4000元,顺产的生育津贴为4000÷30×98 = 13066元;剖宫产的生育津贴为4000÷30×(98 + 15) = 15066元。
2024年政策提到,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但按照《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已享受生育补助金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