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六安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2025年安徽六安分娩补贴因参保类型不同,领取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继续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分娩住院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据实支付;高于定额补助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定额标准支付。若分娩时有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照普通住院政策保障,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女职工
- 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按照企业生育保险缴费率缴费且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参保女职工,无需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信息平台直接获取生育结算相关信息,核定发放生育津贴。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按规定增加的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男职工
金安区参保男职工正常缴费满6个月,无工作的配偶生产可享受男职工生育一次性补助。产检费用男职工不报销,男职工配偶生育住院实行定额补助,男职工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标准如下:
- 顺产:三级医院125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800元。
- 剖宫产:二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600元。
如果女方已享受居民医保1000元,男职工补助予以扣除。对不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个人要求行剖宫产手术的按平产标准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之日起,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缴费比例按照当地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生育的,与参保地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按照本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实际产假天数计发。
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