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芜湖分娩补贴注意事项
育儿补贴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合法生育的子女首次在本市落户。
- 夫妻双方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生育,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 以下几类情况不纳入补贴范围: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补贴标准
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为子女办理入户登记,并于子女出生两年内申报育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程序
-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单位审核确认。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乡镇(街道)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核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生育情况进行审核指导。
- 其他人员向子女户口初次登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芜湖市一次性育儿补贴申请表》。
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
-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
- 夫妻双方均非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育儿补贴由财政资金承担。
生育津贴注意事项
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连续缴费满六个月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和生育津贴;参保后连续缴费未满六个月的,从缴费次月起仅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用人单位在为参保职工办理新增参保时补缴的往期职工医保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月数累计。我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单位参保职工,流动到我市另一用人单位参保时,且缴费不中断的,其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由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停发,生育津贴不予发放。
领取标准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申请流程
- 企业单位参保女职工:分娩或实施计生手术时,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结算,生育津贴通过“免申即享”自动按月核发。
-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需提供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补助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以下定额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超过定额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 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3000元/人次、剖宫引产4500元/人次。
- 顺产3000元/人次、剖宫产4500元/人次。
-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人次。
- 绝育手术1000元/人次。
- 复通手术150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