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徽合肥分娩补贴领取标准
生育津贴
享受条件
需满足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生育,且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同时生产前首次登记参保已满6个月,单位已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有欠费的需补齐欠缴费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发放标准
- 计发基数: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计发基数=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合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则按3倍计算;低于60%则按60%计算。
- 计发天数: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助娩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奖励政策规定的,增加60天。流产、引产的,4个月以内按15天计发,满4个月不满7个月按42天计发,7个月及以上按98天计发。
-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用
享受条件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即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生育前(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前检查费用补助1000元,生育时在定点机构一次性发放。
- 住院分娩:顺产(含自愿剖宫产)补助3300元,助娩产补助3800元,剖宫产53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补助限额增加10%。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怀孕4个月内门诊流产补助500元,怀孕4个月内住院流产补助8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补助1500元,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补助3000元,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助240元,输卵(精)管绝育术补助1500元,输卵(精)管复通术补助3500元。
- 参保男职工配偶生育: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顺产(含助娩产)补助1600元,剖宫产补助2400元。
- 并发症:怀孕期间、生育当期、产假期间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有合并症或并发症的,按普通住院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按普通住院结算的,不再享受住院分娩费用定额支付政策。
育儿补贴
享受条件
- 补贴对象为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生育时,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且生育子女在本市落户。
- 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补贴标准
生育第2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生育第3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居民医保住院分娩补助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参保居民妊娠期、分娩期发生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医保待遇执行,不再享受定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