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称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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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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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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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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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注:以上比例均指医保目录内费用,自费项目和部分诊疗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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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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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年度限额150元(部分地市有更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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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执行全省统一政策,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支付限额由各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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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60%,年度累计800元以上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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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个人缴费38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二、特殊群体及补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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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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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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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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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大病(如食管癌、白血病等)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自负费用按70%-5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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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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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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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按50%(转出)和80%(转入)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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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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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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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 :未备案的异地转诊、急诊等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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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城市政策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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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药品、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超出目录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安徽省医保政策文件,政策细节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