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综合了医疗保障、意外伤害保障及特困医疗救助:
一、基础医疗保障(农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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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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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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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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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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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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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偿
- 覆盖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通常在50%-8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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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 当年度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比例补偿,最高封顶线可达20万元
二、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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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商业保险公司协商,农民每人缴纳约10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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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意外伤害后,最高可获得6万元补偿
三、特困医疗救助
- 对于经济困难群体,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后,特困救助基金承担90%,个人仅10%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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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18年起黑龙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住院费用补偿比例约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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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及重大疾病也纳入报销范围
以上内容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