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河南省分娩补贴主要通过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部分地区有额外的一次性分娩补助等,以下是生育津贴的领取相关信息:
领取条件
- 参保缴费方面: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为其正常参加生育保险。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定时长,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连续缴纳满 6 个月以上。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的计划生育政策。
无需申请的情况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河南省所有统筹区实现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结算时,由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相关信息,即可在河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生成生育津贴信息,由医保经办人员按照政策审核通过后,向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拨付生育津贴。对于异地无法联网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参保人员只需在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 “河南医保” 小程序上传生育信息申报生育医疗费,也可实现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需要申请的情况
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或 “免申即享” 出现问题时也需手动申请,以郑州为例:
-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等。
- 申请流程:在产后规定时间内,到女性职工参保或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生育保险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单位送材料和申请表到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女性,核定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和标准并予以发放。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一般为:生育津贴 = 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 ÷30×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 128 天。
-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 15 天产假。
-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产假。
- 流产: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为 15 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为 42 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为 98 天。
河南部分地区有一次性分娩补助等政策,如夫妻双方符合相关规定,可前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关民政部门窗口提交申请,需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生育服务登记或再生育审批表等材料。工作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