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不同地区的分娩补贴领取方式有所不同,以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为例,其领取方式如下:
呼和浩特市
- “免申即享” 资格确认:在孩子首次落户呼和浩特市后,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群众的补贴申领资格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以短信方式告知群众补贴发放方式。
- 主动申请资格确认
- 申请条件: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2025 年 3 月 1 日之后(含 3 月 1 日)合法生育的家庭;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呼和浩特市或一方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在呼和浩特市居住、工作、生活,要求人、房、户一致,且新生儿首次落户在呼和浩特市。
- 申请材料:产妇可通过助产机构、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窗口、社区 / 村(居)委会、“爱青城” 公众号、“健康呼和浩特” 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扫描专用二维码提交申请,上传夫妻双方户口簿 (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家庭所有子女户口簿 (首页、本人页)、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网签合同等原件,并承诺提交信息真实有效,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收养子女家庭和离婚家庭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审核流程:旗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 (居) 委会每年 5 月和 11 月自下而上进行审核。二孩、三孩及以上育儿补贴分年度发放的,申请人在下一年度集中审核期间需提交 “年审” 申请,无需再次进行信息填写和资料上传。
- 资金发放:育儿补贴项目通过确定的资金发放渠道进行发放,免申即享和个人申请审核通过后于每年 7 月、1 月发放两次。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 申请条件: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鄂尔多斯市或一方户籍地为鄂尔多斯市,且孩子户口为鄂尔多斯市户籍;夫妻双方均为鄂尔多斯市户籍但不在同一旗区户籍地的,以女方户籍地为主申请补贴;夫妻双方一方为现役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且居住在鄂尔多斯的市外户籍家庭(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印发后,即从 2023 年 11 月 22 日零时之后符合政策的孕产妇及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非婚生育不在补贴范围内)。
- 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经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母子健康手册。
-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户籍地所属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鄂尔多斯市二孩、三孩家庭分娩补贴对象申报表》。
- 发放标准:对鄂尔多斯市户籍家庭在助产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一次性给予 2000 元分娩补贴。
内蒙古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起落地实施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服务。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结算后,相关信息将通过医保信息平台实时推送至经办机构,系统自动校验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信息并核算生育津贴,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津贴拨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以及 “免申即享” 实施前分娩的职工,可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生育津贴的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