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发放标准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的。以下是工会福利发放的主要内容:
发放范围
工会福利的发放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节日慰问: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 生日慰问:向工会会员发放生日蛋糕或蛋糕券。
- 婚丧嫁娶慰问:对工会会员的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去世等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 退休离岗纪念:对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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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慰问品:
-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一定金额,具体金额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北京规定全年支出总额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50%,天津规定全年节日慰问品最高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河北规定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1800元。
- 慰问品内容:一般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粽子、月饼、米、面、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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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慰问:
- 发放标准:一般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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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丧嫁娶慰问:
- 结婚、生育:一般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或慰问金。
- 生病住院:一般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
- 去世:一般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去世,一般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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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离岗纪念:
- 一般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发放形式
工会福利的发放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实物慰问品、蛋糕券、慰问金等,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以避免违规操作。
经费使用与管理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缴的经费等。工会在使用经费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以上是工会福利发放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和形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细则以当地总工会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