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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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要求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且需满足退休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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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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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15年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需逐年延缴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若达到65周岁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但补缴期间不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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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最低档按当地平均工资的60%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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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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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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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补缴政策
- 未缴满年限 :退休时由单位或个人补足应缴费用,但补缴后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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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设60%-300%共9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其中1-3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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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武汉市规定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满25年,而其他地区可能略有不同,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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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缴费年限 :自2021年起,跨省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无需重复缴费年限。
以上信息综合了湖北省社保政策的核心要点,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