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是否需要专家论证,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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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深基坑工程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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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的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即使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如果存在上述复杂情况,也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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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规定:某些地区可能有自己的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对深基坑工程的论证范围有补充规定。例如,北京、江苏等地的实施细则中,针对深基坑的范围可能包括开挖深度3米至5米,且与基坑底部边线水平距离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存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主干道路或地下管线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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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除了上述情况外,如果深基坑工程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且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也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深基坑工程是否需要专家论证,主要取决于其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就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具体实施流程:
- 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位需要编制深基坑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资源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监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 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需要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通常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方面的专家。
- 修改完善方案: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施工单位需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提交专家组进行复审。
- 实施方案:经过专家论证并通过的专项方案,可以正式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并进行实时监测,确保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