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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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规定标准为80%,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为88%。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额度分别为400元、800元、1600元;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报销额度分别为280元、560元、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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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