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的职工医保可以在省外异地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就医的地区、医院的级别、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的项目等。以下是河南职工医保异地报销的一些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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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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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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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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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您在需要时直接咨询河南省的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