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四川70岁高龄补贴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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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对于低保家庭中的80至89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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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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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补贴的发放对象和程序。具有四川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补贴;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也可领取。高龄补贴原则上按月发放,动态管理,自达到规定年龄之月起计算,次月开始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并需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补助资金应通过社会保障卡以“一卡通”渠道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