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玉米大豆补贴政策是一项针对种植玉米和大豆的农户实施的补贴措施。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信息:
一、补贴对象
-
合法耕地上的生产者:原则上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的实际生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地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享受补贴。
-
特定条件下的补贴调整:对于整村暂缓耕地确权的,以二轮土地承包最后一次的交税面积上种植玉米、大豆的实际生产者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
按种植面积测算: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各盟市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清水河县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为314.3元/亩,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为40元/亩;巴林右旗采用带状复合种植方式的,每亩可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10元,大豆生产者补贴165元。
-
与大豆补贴挂钩:部分地区的玉米补贴标准可能与大豆补贴资金相关联,如乌海市大豆补贴测算标准为340元/亩,玉米测算标准为49.16元/亩。
三、不予补贴的情况
-
非法或违规种植: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违规种植的不予补贴。
-
放任不管或套取补贴: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四、申请程序
-
村级登记:嘎查村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耕地确权面积上种植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实际生产者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后上报镇人民政府。
-
镇级确认:各镇政府组织对村级上报情况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将汇总表上报旗财政局和农牧局。
-
县级审核:旗农科局核查各苏木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无异议后在旗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
内蒙古的玉米大豆补贴政策旨在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玉米和大豆生产的稳定发展。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补贴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文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