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家庭共济的申请条件,综合搜索结果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
参保人资格
需由参加本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参保人作为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者,停保人员无法办理。
-
个人账户余额要求
创建者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需超过2000元,且需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家庭成员要求
-
亲属关系
共济成员需为创建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含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
-
参保状态
共济成员需同时参加本省新农合,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跨统筹区支持
若家庭成员参保地跨统筹区域,允许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
办理渠道
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等平台办理,需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认证。
以上条件综合了医保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确保家庭共济账户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