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年报是否需要预告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详细解读:
- 1.强制披露情形:净利润指标:如果创业板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或者实现扭亏为盈,则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净资产指标:如果期末净资产为负,也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也需要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 2.豁免情形:如果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豁免情形
- 3.披露时间: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创业板年报预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对于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还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 4.自愿披露:除了上述强制披露的情形外,创业板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业绩预告
创业板公司年报是否需要预告主要取决于其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是否符合上述强制披露情形。如果符合,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告;如果不符合,则可以选择不预告,但鼓励自愿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