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育儿假10天能否分开休
可以分开休的依据
河北省育儿假10天是可以分开休的。根据相关规定,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育儿假既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用人单位与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休假方式。
河北省育儿假的其他规定
享受条件和期限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育儿假是指自然年度,3周岁以下的孩子是指出生后36个月(含)以内的孩子。按照自然年,理论上可以休四次育儿假,但最后一次必须在孩子出生后36个月内(含36个月)休,36个月后孩子不再享受该福利。比如孩子出生日期为2024年6月,那么在孩子符合年龄要求的期间内可按规定享受育儿假。
假期性质
育儿假的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同时,育儿假对于企业用人单位来说是强制的,应当保障员工权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并且育儿假需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