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级别
-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下属的行政机构。
- 正部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级别为正部级,与国务院其他部委(如财政部、教育部等)的级别相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 依法对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包括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控股公司等。
- 对金融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相关问题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
- 统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 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实行准入管理,对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实施监管。
- 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统一编制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监管数据报表,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
- 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等的科技监管,建立科技监管体系,制定科技监管政策。
通过这些职责可以看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维护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