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社保政策,退休条件主要与缴费年限相关,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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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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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与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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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越高,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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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缴满15年,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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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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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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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可在60岁前一次性补缴满15年,直接享受居民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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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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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男性职工需累计缴费满30年左右,女性职工满25年左右,部分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可能缩短年限。缴费年限不足时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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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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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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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延迟退休新规实施后,最低缴费年限可能逐步提高至20年,2030年后退休人员需满足新年限要求。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