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甘肃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 报销比例 备注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60% 单次药费限10元,年度限额100元 镇卫生院 40% 检查/手术费限50元,药费限100元 二级医院 30% - 三级医院 20% -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可达70%,乙类药自付10%后计算。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报销70%,最多可选3种病种,每增加1种限额增加3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 报销比例 备注 镇卫生院 60%-90% 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二级医院 40% - 三级医院 20%-30% -
特殊情况下,经转诊至市外定点医院按县级医院比例报销;未转诊或探亲务工人员按70%比例报销,起付线600元。分段补偿如5001至10000元部分报销65%,10001至18000元部分报销70%,超过部分按50%累加,年封顶25万元。
三、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通常包括多种重大疾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一定比例(如60%)支付,最高限额可达一定金额(如25万元)。
四、其他报销政策
-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
- 住院医疗: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