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和危废处理是环保领域的重要环节,关乎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
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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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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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
- 填埋:将固体废弃物通过自然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适用于无法再利用或焚烧的固体废弃物。
- 焚烧:将固体废弃物进行高温焚烧,以减少其体积和重量,并转化为能量回收利用。焚烧技术包括直接焚烧和热解焚烧等。
- 堆肥:利用微生物对有机固体废物进行分解,使其变成肥料。这种方法适用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废弃物,如厨余垃圾、农作物秸秆等。
- 资源化回收:将固体废弃物中的有用物质提取出来,进行再利用或作为原材料使用。例如,从废旧金属中回收金属元素,从废塑料中制造再生塑料颗粒等。
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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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这些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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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
- 预处理:包括物理处理(如压实、破碎、分选等)、化学处理(如中和、氧化还原、絮凝沉淀等)、生物处理(如堆肥、制沼气等)和固化/稳定化处理(如水泥固化、沥青固化等),使危废达到稳定化状态,便于后续处置。
- 安全填埋:经过预处理后的危险废物,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进行填埋,防止其对环境造成污染。填埋场需具备防渗、防雨、防洪等措施。
- 焚烧处置:适用于可燃性危险废物,通过高温焚烧将其彻底分解,实现无害化处理。焚烧过程中需配备完善的尾气净化系统,以控制污染物排放。
- 综合利用:对于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进行处理,使其转化为可再利用的资源或产品。
固废和危废处理各有其特点和方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同时,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固废和危废处理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