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取消或调整经历了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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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决定取消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将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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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起,取消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的办理,改为备案制。这意味着,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不再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是进行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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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起,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五大类餐饮企业以前开办必须要申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被取消,代之的是《餐饮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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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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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未取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取消了《食品卫生许可证》,改为《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没有完全取消,而是根据不同的食品经营类型和政策调整进行了相应的整合和改革。对于特定类型的餐饮企业,如餐馆、快餐店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已不再适用,而是改为《餐饮服务许可证》。而对于其他类型的食品经营者,如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则实行备案制,不再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体的政策变化和适用范围,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