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 163元/月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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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标准
调整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 153元/月 (含中央和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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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从202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 10元 ,达到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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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调整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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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调整前已参保人员无需缴费差额。
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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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调整仅涉及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增发养老金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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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式,可参考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