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确实可以通过家庭共济功能实现互助共济,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家庭共济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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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基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资金来源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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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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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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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范围 :支持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当地医保平台(如“德州医保”“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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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以“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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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或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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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小程序→进入“家庭共济”功能→添加家庭成员(需完成人脸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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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成员无法认证,可先添加为“临时成员”(仅能代缴医保费,无法使用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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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 在“业务经办”栏目选择“代缴城乡居民保费”→选择需代缴成员→确认缴费信息并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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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缴费成功
- 缴费后可通过“查看代缴记录”功能确认是否成功。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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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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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参保人员仅能参加一个家庭共济网,家庭成员关系变化需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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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仅限本人使用,但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扩展至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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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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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仅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缴费,2024年7月政策扩展至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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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界面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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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 家庭共济资金可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个人自费部分,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通过以上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实现更广泛的家庭医疗保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