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中,夫妻租房的扣除情况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工作城市是否相同来划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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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
- 扣除方式:只能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 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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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
- 扣除方式: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 扣除标准:同样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即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100万(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在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扣除方式。同时,纳税人应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