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要求的新十六字方针,具体内容为:
-
科学立法:强调立法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使立法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
严格执法: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
公正司法:强调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全民守法:要求全体公民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衡量标准。它体现了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