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医保退休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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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30年,其中在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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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其中在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
二、退休年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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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60岁,女性55岁或50岁(根据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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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调整 :部分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可低于法定年龄,但缴费年限仍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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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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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1993年3月期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视为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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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2004年12月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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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014年12月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累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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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024年12月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直接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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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认定 :
- 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为医保缴费年限。
四、不足年限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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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 退休时未达规定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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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
- 也可选择继续按在职人员缴费标准逐年缴费直至缴满年限。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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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保 :退休后仍需缴纳大额医保费,但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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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不可重复计算。
以上规定适用于2014年1月1日前后参保人员,2014年1月1日前参保人员的政策以当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