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25日,乳腺癌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医保报销
- 住院报销: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可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刷医保卡报销结算。若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未住院或住院未报销,可携带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费用清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等资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 门诊慢病与特殊门诊报销:癌症属于门诊慢性病范畴,患者可申请门诊慢病报销,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一年报销一次,有的地方当日就诊结束后就可报销,起付线一般是600元,超出部分可报销。诊治癌症等特殊疾病的门诊为特殊门诊,患者及其家属可到医院医保窗口咨询办理门特的相关材料,再去当地医保中心申请,通过后可凭借特殊门诊医疗卡享受特殊门诊报销。
- 大病补助:癌症患者在城乡居民医保、职工保险和新农合保险报销后,若自费承担的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各地居民人均收入,即可享受大病医保,本人必须是参保人员。目前大病保险采用阶梯式报销,自费2万元到5万元,可报销50%;自费5万元到10万元,可报销60%;自费10万元以上,可报销70%,最高报销上限为30万元。
- 两癌补助:符合条件的乳腺癌和宫颈癌患者可向当地妇联申请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为5万元。
-
商业保险
- 重疾险:保障的是除乳腺癌复发转移之外,投保后新发的疾病,包括其他肿瘤、脑中风、急性心肌梗死等严重疾病,也不包含既往症。不限分期,任意患者均可投保,包括晚期,且无需核保。
- 惠民保:每个城市定制的商业险,每年某个月开售,大概几十块钱左右就可以投保。乳腺癌患者,包括晚期患者都是可以并且建议购买惠民保的,但是报销比例比健康人低一些,也有起付金额限制。
- 复发险:未出现复发转移的乳腺癌患者经过规范治疗后可进行购买,后续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疾病复发转移,可获得一次性几十万元的赔偿(给付型),或全额报销复发后一年之内的药物、检查、手术等费用(报销型)。
乳腺癌患者的报销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患者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