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作废
根据北京市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缴费记录和年限的累计计算规则如下:
一、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不要求连续缴费 ,但中断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 近五年连续缴纳社保的积分落户要求
对于非京籍人员申请北京积分落户,需满足“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条件,但同样不要求连续缴费,断缴期间不计入年限。
二、其他社保项目的累计规则
-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
过往的缴费记录和年限不会清空,但断缴期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三、特殊情况说明
- 断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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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补缴 :若单位未依法参保,可通过社保部门申请补缴(补缴超3个月仅支持零星办理,3个月内可批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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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断缴 :因离职、换工作等个人原因导致的断缴,个人无法自行补缴。
- 缴费年限计算
- 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月数和视同缴费年限(如退休前参加工作、退休后缴费年限)。
四、查询方式
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保事务管理中心,查询2024年度社保对账单,确认缴费记录状态。
总结 :社保缴费年限以累计满15年为准,不因中断而作废,但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养老金等待遇。若需补缴,需符合单位补缴条件且时间限制。